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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增强全区中小学生的法治观念,中共烟台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委派我所律师担任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初级中学的“法治副校长”,助力校园法治化建设,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水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曾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律师担任法治副校长,是落实这一重要指示精神之举措。
9月21日上午,我所非诉业务部部长李辉律师在升旗仪式结束后为该校1700余名初中学生上了第一次生动易懂的法制宣传教育课。李部长以“学法、守法、做文明中学生”为题,从校园不当行为、违法犯罪的原因切入,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实践案例,为同学们讲述了那些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遭遇校园犯罪时的正确处理方案等一系列法律知识。最后,李部长呼吁同学们,要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文明的中学生。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今后我所会继续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系列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