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智恩律师事务所联合开发区第一初级中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时间:2023-01-02 01:24:18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孩子的心不应是真理的仓库。我竭力要防止的最大恶习就是冷漠,缺乏热情。儿时的内心冷若冰霜,来日必成凡夫俗子。”随着人类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优秀的学生应当具有丰富的知识、强健的体魄、健全的人格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在现代教育发展中,老师不仅仅是人类文化的传播者,也应当是学生心理的塑造者,是学生心理健康的维护者。

       长期以来学校和老师的关注点大多集中在学生的身体、学业成绩以及升学等问题上,随着近两年越来越多的校园欺凌,甚至出现青少年犯罪、自杀的现象,学生的心理健康、法律教育问题逐渐进入学校和家长的视野。基于此在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过程中为他们渗透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就十分必要。

        2020年10月31日下午,本所主办的《关注关爱中学生公益活动——心理健康暨<民法典>公益讲座》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初级中学如期举行,该校五十余名老师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分为两个部分,从心理健康方面和法律教育方面分别展开。首先由本所聘请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白琳老师进行心理健康讲座。白老师以“过往经历的不同导致每个人处事方式不同”为切入点,分析了学生们为何有时会做出“越格”举动,并希望老师们能够具备同理心,要探究学生学校之外的故事,结合学生的家庭及经历,在遇到不同的“问题”学生时有针对性的制定适合的处理方案,而不是一味的指责或鼓励。白老师由浅入深、层层递进,形象具体的案例引发了台下老师们的共鸣和思考。

       心理健康讲座后,本所李辉部长就最新颁布的《民法典》中与学校息息相关的法律新规给大家做了讲解。李部长着重从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教育机构的风险承担等内容提示学校日常办学过程中要注意的法律风险,提示学校在安排学生活动时,要考虑到活动的对抗性、激烈程度等,确定活动是否适合该年龄段的学生,并且强调在活动过程中学校、老师应当尽到监管义务。同时,李部长强调对于存在心理和行为问题的学生,学校应做好隐私保护,设立标准化处置流程,寻求专业的心理机构,联合家庭、社区及社会的力量积极做好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

       本次讲座联合了心理、法律两方面专业人士的力量,从不同角度,全面剖析了当代社会下学生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方式,使学校、老师更清楚的了解到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也为老师们未来更好的引导学生的健康成长指明方向。

       学生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本所作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初级中学“法治副校长”的共建单位,一直以来关注着学生的心理健康。自8月26日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举办的《关注关爱中学生公益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以后,更坚定了智恩所对于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决心。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本所将运用专业、科学的方法帮助更多的学校、老师正确引导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汇聚更多力量共筑青少年心理健康防护墙。


水母网报道:

http://kf.shm.com.cn/2020-11/03/content_51740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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