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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了持续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思想深入人心、传播宪法文化,我所积极组织律师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今年宪法日的宣传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此我所提前设计印刷了“国家宪法日宣传单页”,“国家宪法日知识问答”,“个人住房转让税收政策明白纸”等宣传材料。将宪法基本知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居民身边的生活政策囊括其中。
12月4日上午9点,我所派出的两个普法小组分别出发。由李辉律师带队的普法小组参加了在开发区万行广场举行的由中共烟台市委开发区工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主办,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莱山街道办事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衡山路商圈党委协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法治教育宣传活动;由杨景尧律师带队的普法小组在百堡社区的集市,与八角综治中心、八角湾中央创新区、八角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联合为百堡社区的居民进行宪法宣传。
本次活动为吸引居民的参与,我所策划了宪法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居民们热情高涨,活动现场好不热闹。本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单100余页,收到答题卷60余份。对于岁数大的居民我所律师热心讲解并帮助念题;遇到答错题目的居民,经过我所律师普法、讲解后也能顺利的得到自己喜欢的奖品。
有奖问答只是形式,更重要的是通过有趣的形式让居民参与其中,了解宪法,热爱宪法,弘扬宪法精神,达到寓教于乐的良好效果。
山东智恩律师事务所在一次次深入社区普法活动中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思想,运用免费咨询、法律讲座、发放单页、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贴近居民的根本需求。今后智恩律师将继续为居民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为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贡献力量!